熱水鍋爐的出水溫度調節(jié)
2019-02-08
鍋爐使用單位根據當地情況,制定鍋爐出水溫度與室外氣溫關系曲線,運行中依據規(guī)定的出水溫度與室外氣溫的對應關系及時進行燃燒量的調節(jié),要求網管系統(tǒng)供水溫度與所規(guī)定的溫度相差不大于120℃。供水溫度的改變要逐步進行,每小時水溫升高或降低不宜大于20℃。
熱水鍋爐出水溫度應低于運行壓力下相應飽和溫度 (即鍋水汽化溫度) 20℃以下。
并列運行熱水鍋爐的出水溫度也應隨時加以控制。在供熱負荷不大時,用減弱燃燒的方法使出水溫度較高的鍋爐的水溫降低;在供熱負荷較大時,采取開大出水溫度較高鍋爐出水閥的方法進行調節(jié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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